“熊孩子”高空扔砖砸死新婚女

目录

1事件简介
2重返现场
3全景回放
4法庭辩论
5网友评论

 

“熊孩子”高空扔砖砸死新婚女

事件简介

2014年6月8日下午5点钟左右,江阴市璜土镇桃花源小区的一幢24层的高楼前,一名22岁的女子被从顶楼扔下的砖块击中头部,当场死亡。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闯下如此弥天大祸的竟然是两名8岁的贪玩男孩。悲痛的死者家属将两个小孩及其监护人,还有小区物业公司一起告上法庭,索赔相关费用70余万元。11 日记者获悉,江阴法院临港开发区法庭日前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将于近期宣判。

重返现场

小区监控拍到女子被砸过程

当时她坐同事电动车路过该小区

昨天下午,扬子晚报记者赶往事发地江阴璜土镇桃花源小区,小区前面基本上都是高层建筑,后面是一大排别墅区。事发高层住宅位于小区刚进大门的第一排高层中。记者经过几番询问,找到了位于别墅区里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在联系了经理之后告诉记者,经理在外有事,无法接受采访,一切按照律师说法为准。附近的居民还记得几个月前发生在这里的悲剧,一位女士告诉记者,太可惜了,那么年轻的女孩,刚办过喜酒,就遭此横祸。

不幸身亡的女子王芳是安徽人,在江阴一家纺织厂务工,事发前两个月,刚刚办过喜酒(未领证)。当天下午,她和女同事一起相约去外面洗澡,女同事骑电动车,王芳就坐在电动车的后面。谁知道路过该小区时,在那幢24层住宅楼顶天台玩耍的孩子扔下的砖块不偏不倚砸在了王芳头上。

记者在江阴法院临港开发区法庭看到了物业提供的当天的录像,录像虽然比较模糊,但还是可以看得出砖块砸中王芳的全过程。记者注意到,当时两个女孩骑着一辆电动车沿着高楼前面的道路行驶,在正要拐弯处,突然坐在电动车后排的王芳从车上倒了下来,再也没有移动。王芳随后被紧急送往最近的璜土镇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江阴公安局法医对尸体检验意见书写着:女子……全颅裂解变形,顶、枕骨粉碎性骨折。

全景回放

小孩吓坏了,没敢告诉任何人

监控拍下他俩行踪,当晚警察找上门

记者了解到,这起悲剧的两位抛砖当事人小明和小亮都是江阴一所小学二年级的学生,还是同班同学。小明的爸爸在桃花源小区开超市。

6月8日下午,小亮和其他三位女同学一起相约去找小明玩,大概3点钟左右进入小区。5个孩子刚开始在一起滑滑梯,做些娱乐活动,后来几个人一起进入一幢高层,在楼梯间跳舞,玩耍。之后,两个男孩相约去高楼顶层,这样可以看到远处的风景,女孩子们则不愿去。

小明和小亮先是爬到一幢楼的顶层,发现楼道通往天台的门上了锁,就又去爬另一幢高层。这一次,两个孩子顺利进入了24层楼的天台。

在天台看了一会风景后,两个无聊的孩子看到天台上堆放着一些杂物,动起了往下扔东西的脑筋。在天台的两三个小时里,他们用矿泉水倒在烂棉花上,把加了重量的棉花甩到楼下,接着又将矿泉水瓶,木棍、瓶盖、易拉罐、石子、碎砖头等依次往楼下扔。

犯事后,两个孩子吓坏了,没敢乘电梯下楼,而是从楼顶走楼梯下来。两人走出楼梯时,还看到了躺在地上的王芳,以及小区里出来围观的居民。他俩没敢把自己扔东西的事情告诉任何人,玩了一会后,各自回家。回家后,两个孩子都没敢向父母提当天下午发生的事情,晚上吃完饭就睡觉了,直到晚上11点左右,江阴璜土派出所的警察找上门来,家长才知道孩子闯祸了。原来小区监控记录下了两个孩子的行动轨迹。

两个孩子在派出所交代了事情发展的经过,小亮笔录中说是自己丢下的“石头”砸中了死者。

法庭辩论

在日前的庭审中,原告(死者家属)要求被告方(两名小孩小明和小亮,以及他们的父母和事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共同承担法律责任,赔偿相关费用753800元。不过庭审当天,该案没有宣判。据悉,近期法庭将作出判决。

原告:三方共同担责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小区的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卫生负有管理责任,物业公司没有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没有及时清理小区公共部位的砖块等杂物,物业公司的过错给两名孩子实施共同危险行为提供了方便。

原告方认为,是两个孩子共同实施了危险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这两个孩子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两个孩子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相应的监护和教育义务,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三方都在推脱责任

小亮方:受玩伴诱导才做此荒唐事

被告小亮的父亲在庭审中始终坚称,孩子应该是受到其他玩伴的诱导,才会做出如此荒唐的行为。

小亮代理律师刘伏洲说,两个孩子不是小区内的住户,随意进入小区两三个小时,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在扔东西,物业公司没有发现;楼顶上的砖块、垃圾应该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这一方面物业是非常欠缺的,没有尽到对小区内设施管理和安全保障义务。如果第一时间监控发现孩子有扔东西的行为,那么悲剧可能就能避免。

小明方:不是小明扔的,没责任

被告小明一方认为,公安的笔录已经证明不是小明扔的石头砸中了死者,本案是一个独立的侵权行为,自己不是本案的侵权行为人,小明的行为与王芳的死亡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能够确认本案应当由具体的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自己不用承担连带责任,更不用作为共同侵权人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没过错,不该担责

而物业公司在陈述中认为自己不是侵权的实施人,另外,在事情的发生过程中,物业公司不存在过错,自己也不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被告小明的爸爸在小区经营超市,有商业用房,也是小区业主,孩子可以正常进入小区,不存在物业的监管,案件侵权的地点是在房屋的顶层,从物业讲是消防通道,不能锁,也没有监控设备。物业公司认为自己根据物业条例,没有发现存在隐患,自己是按照法律规定以及物业合同履行义务。楼顶上堆放砖头是为了方便住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以及其他设备。(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网友评论

趴在被窝里睡觉觉: 这种孩子最讨厌,有人生没人教,生下来浪费各种资源,你家孩子砸死了人,还拒绝赔付,真有意思了,准新娘在人家的父母眼里也是孩子,凭什么就因为你孩子小,就不负责任呢,强烈要求法律制裁。

瘋子Ce小姐:呵呵,现在每次出了老师打学生,或者路人打小孩的新闻,所有媒体和舆论都一边倒的偏向小孩。难道家长管教无方,导致小孩无法无天,这也要忍耐么,大家都是人,难道只有小孩是人么?!现在两个野孩子毁了一个年轻的生命和一个家庭!

久救就旧i:人家家人辛辛苦苦养了二十多年就被这才蹦出来没几年的两个傻逼弄死了 还不承认我就呵呵了 以后小孩子都敢在街上横着走了 难道以后就是小孩子的天下看谁不爽砍两刀。

未作之瞳: 中国就应该新立一条叫作《未成年人监护法》的法律!明确指出由未成年人犯下的过错将由监护人全额承担!也就是未成年人杀人监护人抵命!养不教父之过!拒绝担任监护人就别生!对计划生育也好!淦!

Amy--徐蕾:这样都不赔的话,那以后看谁不过瘾就叫小孩砸死谁,反正不用坐牢不用赔钱!这个家长真是绝了。希望法律要正义!死者太可怜了,走在路上就这么没了。

长发长裙长腿的美女的控:个人认为拒也完全没问题,只要这么判:让俩死孩崽子和他们的管生不管教的傻逼爹妈站在楼下,让死者家属和准新郎从上面往下扔石头,砸死了算!砸不死就算了!

_彩虹背后的微笑_:两个孩子家长的态度令人气愤,我希望广大网友,特别是江阴本地的朋友们行动起来,发动人肉搜索,将抛物孩子的家长们的照片、电话、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公之于众,要让他们知道,想逃避责任,没门儿!

阿紫:莫名想起了彷徨之刃,一个父亲女儿被几个未成年艹死了然后未成年人保护法那几个未成年都没啥事,她爹就自己动手去杀那几个小孩。真遇到这事,恨不得把熊孩子从楼上扔下去,小是什么借口哦,拿命偿吧直接。

侃爷_me:小孩再小,再熊,他是有思想的人,知道丢下去会有人遭殃。制造热闹,再看热闹,只是不知道会死人,也不知道死人之后的后果。我建议,将这俩熊孩子从他们丢东西的高度扔下去,结果自己承担!

少年长翅膀飞了:现实中松隆子的电影《告白》阿,,因为是小孩子,所以犯多大的错都会被原谅,家长也只是一味袒护,那么受害人呢,为什么她该死?重要的东西碎裂的声音,从来都是轰隆。

超高校级的秋子:八岁了!这个年龄的阶段做事还没有目的性!?心里难道不是坏笑想着谁能被砸到?已经上小学了,难道家长不会天天念叨这些基本的常识吗!?这就是家庭教育的欠缺!子不教父之过。

kuchaxiaowang:也就这种家长能教育出这样的孩子,真是枉为人。那女孩也是爸妈的宝贝,还拒绝赔偿,亏他们做得出来,一点愧疚感都没有吗?孩子的过失就应该由监护人来承担,就这种态度,判他们父母个无期都是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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